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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小区停车收费新规定将出台
时间:2011-12-08 09:49:48 作者:大优惠网 点击:2542次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1月1日实施,收费内容更加细化。目前,我市物价局正在依据山东省的《管理办法》制定烟台版的小区停车收费办法,预计最早将于年末完成。

  现状:各小区停车费参差不齐

  天籁花园、新桥国际等小区地上停车费每月高达300多元。地下停车位每月的管理费也参差不齐,有的小区每月收取60元管理费,有的小区则按年收取。对于外来车辆,福莱花园不收取停车费,绿色家园每天收取3元停车费,四季花城等小区对不交费的车辆禁止入内。

  现行最高收费标准HOLD不住

  烟台现行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是2004年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的《关于下达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小区内住户室外停车不固定车位的,大型汽车为80元/每辆每月,小型汽车为50元/每辆每月。小区内住户室内停车不固定车位的,小型汽车为80元/每辆每月。(此标准为全市最高收费标准,各物业管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租用车位的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确定。)

  虽然现行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虽然规定了最高的收费标准,但各个小区的停车收费情况却五花八门。富顺苑西区的住户反映小区停车每月费80--100元不等,出入卡收取200元的押金。开发区万泰海公馆业主反映,物业贴出告示称明年停车费调至360元一个月。御金台的住户反映,对没有购买车位的车主按停车时间收费,而且白天和晚上的收费标准不同。

  山东省新规:小区停车费将分三大类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小区停车费、车位费等问题作了明确的界定。小区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看管费并不是一回事儿,在小区内道路上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

  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承租人与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普通住宅前期停车服务费可按有关程序单独核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汽车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看管费用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应当适当减收。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可对本小区车辆实行出入证管理,除为本小区业主或物业提供服务的车辆外,外来车辆停放超过2个小时的,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烟台:新规定即将出台

  记者联系了烟台物价局收费科董科长,得知物价局正在依据山东省的《管理办法》制定烟台版的小区停车收费办法。在山东省《管理办法》的框架内,制定符合烟台的小区停车收费办法,预计新办法最早将于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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